這一期的會刊,主任特別提醒我說:沒有給我預留太多版面可以寫。一方面是體恤對我邀稿太匆忙,一方面也是了解我的個性是「凡事都是玩真的,從不敷衍了事。」為了防止我徹夜不眠趕稿,所以,溫柔的提醒我只有三百字可說。所以,我就簡要說幾句。
前幾天,有位家長跟我提起他處理孩子與同學相處的事,因為他體諒老師辛苦,不好連芝麻綠豆般小事也告狀,惹老師煩心。所以,他就直接跟對方家長反應孩子們在學校下課的行為(當然不是好的行為囉),這下,不用我說,大家也知道結果如何了吧?我常笑說:「雙方家長為了孩子間相處的問題而翻臉,孩子們事後已經手牽手、去郊遊,化干戈為玉帛,而家長們卻結一輩子世仇!」這樁事後,孩子已經沒事了,雙方家長都有疙瘩在心頭。
其實,將孩子在學校發生的事,全部反應給老師和主任來處理,這是最為明智的。倘或老師處理的情況讓你不滿意,也要讓老師知道你的不滿意何在,有必要時,請主任或是校長出面輔導協助。這不是告狀,也不要怕孩子受到遷怒,這時代的老師都知道教育是「求善求好」的過程,也知道解決問題的「過程和態度本身」,就是教育的重點。家長與老師的立場比較起來,家長們可能有護子心結或是求好心切的偏頗,所以說,老師當然是最適切的「指導者」兼「仲裁者」了。
最近,我妹妹也為了她的孩子與同學相處狀況而頭痛。因為,她孩子同學的家長所陳述的內容和立場,都無法令他信服。他認為家長或許不夠客觀,立意不夠良善。如果今日的事,由老師說出,結果必然不同。我妹妹一定會認同老師善意客觀的關心,並虛心安心受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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