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極其喜歡說的一段往事,我的啟蒙老師-我的父親。家父是嘉農獸醫科畢業-雲林縣第一位合格的獸醫師,任職鄉公所,承辦的業務是跟牲畜農業相關項目,副業是獸醫師。我家還蓄養了牛、羊、鴨、鵝、魚及全國最多的豬仔等,所以,父親與孩子的相處時間不多,但對我的影響十分深遠。並不是因為他的多才多藝-有著全鄉最好的學歷、毛筆字、唱歌、口琴、田徑等(聽媽媽說年輕時曾經混過幫派,真的不像),也不是因為他給我非常好的物質環境,而是因為他的脾氣、修養與耐性,關懷與愛孩子的方式,讓我家五個孩子對他崇仰與信賴,在他車禍過世後,我們仍努力奮發向上,沒有學壞。我們不得不自愛-不忍違逆他的期望,他的愛是我一生努力持續向善向上的原動力,是我遇到挫折還能樂觀的面對人生的泉源。他並非是偉大完美的父親-會抽菸與打牌,方城之戰後,也常常忘了家裡有妻小,但他教育孩子的方式,讓我們終其一生都像真善美邁進,他的愛影響孩子的一生。
一、 鼓勵的恰到好處
在我學前的二個月時,我有幸的趕上村上正開辦的公立幼稚園-之前我所在的鄉下是沒有幼稚園的。進了了幼稚園的任務及功課就是吃喝玩耍學規矩,老師沒有指導識字或是注音符號。有天,我在家裡的小黑板「畫」上自己的名字-依學用品上的名字依樣畫葫蘆的「畫」姓名,那時心裡頭著實期盼著大人回家看到我寫字的驚喜與讚賞。那天,父親的反應沒讓我失望,進門馬上看著黑板的字說:「這字寫得好漂亮,寫這字的人一定很聰明,將來必然很會讀書。」然後用極其誇張的反應:「是雪嬌寫的?」其實,那天畫在黑板上「蔡雪嬌」三字,最少有五筆畫是錯誤的,父親沒糾正我(反正到學校老師會教正確的字),他將眼光放在我的努力與用心,看見我努力「做了什麼」(行為),而不是做的「好不好」(結果)。我因被誇獎的榮譽感和成就感,自此,開始喜歡讀書寫字,父親只要一有機會,人前人後會說我懂事、認真用功、自動自發等,我為了保持「尊容感」,只好更加努力認真以回報爸爸的「知遇之恩」。
我以全班第一名成績國小畢業並榮獲縣長獎,旋即被送入了私立明星學校就讀國中。第一週的數學週考,我拿了69分,以學科而言,數學是我的拿手科目竟然拿這樣的低分,我個人心情極差。那個週六返家,將考卷先拿給母親看。母親雖然沒有責備,卻是碎碎唸地說:「得縣長獎的人都考成這樣子,以後跟不上人家怎麼瓣?」言下之意,有點怪我腦袋不好才考成這樣。我個人覺得自己的認真沒有代價(已經這麼認真了,還考這樣,真的不是我所願),在心裡最需要安慰的時候被潑冷水,又對我的能力不信任,心情真的更加惡劣。那天晚上,我把考卷給了父親看,父親看了題目的內容,跟我說:「剛到異鄉還不適應,過一段時間生活適應好了,應該會改善吧!」又接著問我教師授課及考試的內容我是否有困難,我也據實以告有關於水電費、計程車費的計算方式,我是一知半解,有時候答對,有時候做錯,真不知道為何這樣?父親交代,有問題可以問哥哥,順便幫他複習數學,哥哥如果不會再問老師吧。那天睡前,他打了木瓜牛奶給我喝,催著我休息別再熬夜讀書。那是我最差的一次成績了,自此,逐漸起飛,又恢復了過去的成績,常拿學校成績優秀獎學金。他用愛與包容鼓勵我繼續努力,讓我疲憊時有依靠,沒有苛責。
無論我做任何事的成果如何,父親總是留意及肯定我的努力付出,他視情形提供諮詢和支持。孩子,需要父母無條件的關愛和支持,在跌倒的時候,才有勇氣站起來,這力量好比是信仰一般,在鼓勵讚賞中成長的孩子,對生命及未來不會放棄。
二、「激將法」的正用與誤用-遣將不如激將?
許多人喜歡用激將法以激起他人上進努力的鬥志,但是「激將法」運用得宜有事半功倍之助力;使用方式不對,真的就只有誤事壞事的份兒。在三國演義中,孔明有兩次運用激將法,讓老將黃忠二次自願領命出征,分別是說敵方有強大戰鬥力及戰策謀略,實在是太厲害了,只有張飛、關羽可以制敵,而這兩次面對大敵時,適逢張飛、關羽都在外作戰,無法趕回來救援及迎敵作戰。黃忠聽不下去孔明助長他人氣焰,便好強出來領命出征。此時,孔明很有技巧的說話,引起他的鬥志和並提醒黃忠留意對方戰略。這樣激將法的使用,是在知道當事者有能力達成任務卻需要鼓勵的情況下使用,使用的重點,對於當事人不可惡言批評或人身攻擊。
特別提出「激將法」的運用,是有鑒於外子也是教育界人員,深諳教學方法,最愛激將法,他常說「遣將不如激將」。他曾經對熱中學游泳的兒子這樣說:「像你這樣的笨蛋,可以在水裡悶30秒就不錯了!」也對成績退步的女兒說:「成績這樣差,考不上公立大學,我就不付學費。讀書沒有效率,哪像我,讀書專心事半功倍---」「深更半夜到處逛,學壞了、自甘墮落---」等等,當然這樣的招式也用在我身上,他說:「運動神經這樣差,走路都會跌倒---」,你們可以猜到這樣激將有效嗎?兒子和女兒對自己沒信心,我只好老大不甩他的語言傷害。我帶兒子游泳的時候,跟他說:「要悶氣30秒太難了,連我都要練習好幾次才可以做到。」他很認真在我面前練習,要我讀秒,我故意數的很快,15秒鐘時就已經數到30了,就跟著還努力悶在水中的兒子說:「你已經太厲害,一次就達到,比我還厲害。」接著他會躍躍欲試的還要我看他學悶氣,當然想辦法讀秒的時候要做點手腳,越來越接近標準時間。
記得我父親在我國二時,在我哥哥面前要我以同等學歷參加高中聯考,他知道哥哥好勝,必定不要輸給這個妹妹,所以會更加認真讀書,而我也有被期許與肯定的喜悅,似乎爸爸認為我在國二就具備國三的程度,所以爸爸這招是不錯的激將方式,一激二將。
三、身教很重要-父母是孩子的人生哲學的啟蒙老師,我們無法教給孩子我們所沒有的東西-比如快樂和寬容
小學三年級的時候,鄰居偷了我家的算盤及猴膠補品(當初花了3萬元及燒了三天三夜的木材燉成的)。我為了跟老爸邀功,晚上睡覺時跟老爸說:「我在隔壁的林家發現了我們家的算盤和猴膠,我去要回來。」父親跟我說:「他們比我們更需要那些東西。」不要我去追討。那一刻,我深感震撼,折服於爸爸的寬容與不計較的胸懷,尤其對於猴膠補藥乙事-花了極昂貴的代價及三天三夜燉燒的成果,他竟然可以釋懷?所以,他是寬懷包容的學習典範,從他的言行舉止中,我感染到不計較與不記恨。其實,背負著「計較與記恨」的「沉重負擔」,人便走不快走不穩,也無法快樂,不是嗎?如果沒有他真正的寬容與極佳的修養,我還能從哪裡學得寬容與樂觀?這是需要感覺的課程,不是說教就可以教得來的。
以上舉例,是跟大家分享:要讓孩子幸福快樂,首先父母必須從『心』做起,自己做事盡力,不怨天尤人,知足常樂,鼓勵讚美肯定孩子的努力與付出。責備與諷刺,那是最不好的教育方式。 ~還有續集,敬請期待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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