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人喜歡自稱文明或是知識人,總認為真理越辯越明,所以誰比較有道理,就彷彿特別重要了,但是真的「講理」就好?我們是不是常常爭贏了事件,卻輸了感情與溝通,事後毫無補救或是挽回劣勢的餘地,這真是最要不得的。親師溝通,這是上次家長會刊的主題,但是家長 老師們都客氣的沒提出看法,所以校長就賣弄一翻了,希望能拋磚引玉,引起大家相互切磋指正。就親師生之間的溝通,個人的幾點經驗跟大家分享:
老師、父母與孩子處於同一陣線,沒有誰輸誰贏,只有「三贏」、「三輸」:這說起來容易,做起來困難,因為我們這些當家長的,最喜歡的「兼職」工作是兼任檢察官、警察及法官,孩子一但有狀況,父母和老師常常會先釐清問題與責任,查案兼審案,最後還判定是誰是誰非?該受什麼樣的懲罰或負什麼樣的責任?因此老師常說家長不配合,家長卻說老師沒指導,學生還是學會說謊話及推諉責任….如果一開始的處理事情的立場-是找「方法」共同解決,不是先追究責任,孩子比較敢勇於認錯,老師和家長就不用爭辯誰對誰錯、誰好誰壞了,就是共同學習解決問題就是啦。
傾聽了解多包容,指令明確不含糊:老師父母要「接納」孩子,不要「縱容」孩子,所謂「多了解」、「多聽意見」,以培養孩子自發性的生活方式,也是符合諮商的原理,民主式的教育方式。但傾聽完畢之後,還是要依據孩子體能和能力,讓孩子切實完成他能力可以完成的事情。在此,老師出的家庭功課,就不能是太難囉!否則那簡直是在考驗家長,並非是讓學生在家練習。父母無法指導難度較高或較複雜的功課,最好是要在學校完成,畢竟家長並非專業老師,將困難功課留給家長指導,是不恰當的。有關於傾聽討論過後的決定,對孩子所下的指令必須是「乾脆的YES」或「乾脆的NO」。不要說「YES」前後都附帶有條件,成了語意含糊不清的「YES」。說「NO」又在孩子夾纏不清的騷擾之下,成了立場不堅的「NO」。
對孩子的責罵要適當,不要不分青紅皂白的嘮叨;要以嚴厲的方式責罵指正「行為」,但不是嚴苛的批判「品行自尊」,還是要有等待的彈性:針對最重要的一點嚴厲責罵,如果隔靴搔癢以輕蔑的態度,甚至是碎碎念,隨意刺傷孩子自尊的責罵,是一點用處都沒有。另外就是必須有等待的彈性(讓孩子有解釋的機會),每一個人都曾經有過這一類的情況,在臨場的那一剎那,完全無法了解對方的意思,而稍待一會兒,卻恍然大悟的想「原來如此」,並且接受對方的勸告,所以要有等待的彈性。
對孩子的誇獎是肯定那是他本來就有的能力、全力以赴的態度,最好不要加上「但書」或「補充說明」:誇獎的對象,並不是他的成果,而是他毫不保留的努力過程,這才是對孩子最大的肯定。還有現在人學會了這種稱讚方式:「你…..很棒,如果再….就更好了」。孩子與溝通對象都會節錄後面對話重點-「但書」或「補充說明」,會覺得你的誇獎根本沒有誠意 ,所以誇獎要直接誇這樣的行為與態度,批判指正也是,分條逐列,不要混在一起談,讓孩子搞不清是褒是貶。
最重要的是,老師與家長要認同孩子的坦白(切記不要只看到後果或成果就急著鼓勵或責備),因為坦率是自內心湧出,最溫暖、最真誠的狀態,所以一定要加以認同,親師之間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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